当研究生完成德育考核且满足规定条件,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,展现出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,以及科研能力和独立业务工作能力,学校会进行年度性的硕士学位授予工作。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需通过一系列课程考试,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、基础理论课与专业课,外语能力也需达到一定标准。同等学力人员的课程考试通常与在校研究生同步进行,如有特殊情况,可单独安排。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后,才能进入论文答辩环节。
论文要求体现作者的独特见解,反映他们在学科领域的深入理解和专业知识,以及进行科学研究和独立工作的能力。答辩通常按照学科类别组织,由具备硕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或高级职称的校外专家组成,必要时答辩委员会规模调整。指导教师虽可参与,但不能担任主席,申请人亲属也不得成为答辩成员。答辩过程采取无记名投票,需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才可通过论文答辩并建议授予学位。未通过者可给予一年修改论文的机会再次答辩。若答辩委员会认为论文已达博士论文水平,除授予硕士学位外,还可能推荐申请博士学位。
学生在论文答辩通过后,需提交课程成绩单、答辩申请书、学术评议书、答辩决议、答辩记录、学校统一格式的硕士学位审批表及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等文件,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。该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查申请者的材料,决定授予硕士学位的名单,并报请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。对于有争议的授予学位情况,最终决策需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无记名投票,超过半数成员出席并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,且不接受通讯投票。
在完成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并满足规定要求后,学生需通过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。考试科目包括马克思理论、基础理论课与专业课,后者要求掌握扎实的理论和专业知识;外语方面,需要具备流畅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及基本听说写能力。同等学力人员需按年度安排课程考试,若有一门不及格,可申请补考,但补考失败则无法进入论文答辩环节。
论文撰写需体现作者的独特见解,展示其在学科领域的理论深度和专业知识,以及进行科研和专业工作的能力。答辩通常按照学科分类进行,由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或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委员会,特殊情况下的小型委员会需排除导师。答辩采取无记名投票,至少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才可通过,决议由主席签字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。
通过答辩的学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,需提交课程成绩单、答辩申请书、学术评议书、答辩决议、答辩记录、学校统一的硕士学位审批表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等文件。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查申请者的材料,最终决定授予硕士学位名单,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。对于有争议的情况,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,确保公正透明。如果论文答辩未通过,学生有机会在规定时间内修正论文再次答辩,或者根据评审结果调整授予学位的决定。
完成硕士学业的学生,若满足德育考核标准,通过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,且展现出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,以及独立研究和业务工作的能力,将被授予硕士学位。学校每年按照既定流程进行学位授予工作,学生需完成规定课程和论文要求。硕士学位课程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、基础理论课与专业课,以及外语能力的考察,所有课程需通过才能进入论文答辩环节。论文应体现创新见解,反映研究者的学术深度。
论文答辩通常按学科组织,由具备指导资格的教师或校外高级专家组成,特殊情况可调整规模。答辩过程严格,采取无记名投票决定论文通过和学位授予,需获得半数以上委员同意。未能通过答辩但建议授予学位者,可在规定期限内修改论文再次申请。答辩委员会认为论文达到博士论文水平时,可推荐申请博士学位。答辩全程需有秘书记录重要信息。
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,需提交课程成绩单、答辩申请、学术评议、答辩决议、会议记录、学校统一的硕士学位审批表以及毕业研究生登记表。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最终审批,会对答辩结果及申请人综合表现进行审议,确保公正严谨。对于有争议的学位授予,将举行全体成员参与的投票会议,以确保决策的公开透明。